|
丹东市振兴区卫生局
·经营项目:
·地址: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
·监督电话:0415-2027624
·局长:于泉
·邮编:118000 |
 |
|
|
振兴区卫生局是振兴区人民政府系列中的主要工作部门之一。近年来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领导下,勤政、务实的卫生局领导班子能够以党的“十六大”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切实转变职能、转变作风,依法行政,全面推进卫生事业改革,逐步实现了卫生体制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,卫生格局由以医疗为主向预防保健为主转变,卫生职能由“卫生办”向“管卫生”方向转变。2004年我们重点抓了镇街医院产权制度改革,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建设,公共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等四项工作,使全系统呈现出勃勃生机。
截止到2003年底,全系统共有医疗机构12家,其中综合医院2家,镇街卫生院8家,卫生防疫机构1家,妇幼保健机构1家。共有病床395张,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485人。
卫生局的工作职责是:
一、振兴区卫生局作为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,贯彻卫生工作方针,对全区卫生进行宏观管理、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,重点加强卫生行政执法,提高医疗质量,开展目标管理,提高卫生事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二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确定的卫生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以及各种技术标准、规章、制度,制订管理细则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与目标,并组织实施。
四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为了营造全地区良好的发展软环境,卫生局又在今年4月推出了《公开服务承诺》以便于改进作风,规范服务,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,更好地为全地区经济建设和人民健康服务。(附《公开服务承诺》全文)公开服务承诺
一、医院一切工作以病人为中心,为患者提供高效、优质、便捷的医疗服务。医务人员语言文明,礼貌待患,服务热情,无服务禁语。
二、做好导诊服务。
三、消除医院“三长一短”(挂号、收费、取药时间长、就诊时间短)的现象。
四、实行医疗费用公开制度。严格执行物价标准,公开收费标准,实施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查询制度,增强收费透明度。
一、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,医院无假劣药品,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。
二、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箱、意见簿、举报电话。
三、加强防疫监督力度,严格执法。
四、努力妇幼保健服务质量。
监督电话:0415-2027624 |
|
|
|
|